| 根据营业系统与网运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要求,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近日提出,各省(区、市)在系统切换上线后,必须启用新式包裹单收寄国内包裹,原包裹单一律停止使用。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式包裹详情单及给据函件条码签的使用,集团公司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。 1.各省(区、市)公司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启用新式包裹详情单的相关要求,于互联互通切换上线当日启用新式包裹单,不得延期使用。对遇有用户跨省使用包裹详情单的,营业员应做好解释工作,提请用户阅读用户须知,更换后再进行收寄。 2.营业员在收寄邮件时,应认真审核用户填写的包裹详情单,如发现用户只写单位名称时(部队代号、邮政信箱号除外),应提示用户写明详细的街、路地址。 3.在粘贴包裹单时,条码应置于平面位置,不得有污垢、破损,以确保能够正确识读。 4.各省(区、市)公司接到新式给据函件条码签时,应立即下发到网点,省(区、市)内统一时间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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